编者按:2023年11月30日,由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湖北经济学院、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智库联盟、长江日报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第六届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论坛”在湖北经济学院召开,本次会议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了本领域多位权威专家学者共话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本文系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院长严飞教授主旨讲话《建设碳市场核心枢纽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内容,现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目前我国建有九个碳交易所,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只有湖北建有碳市场,且建有中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中心(简称:中碳登),正在筹建碳清所。湖北构建功能完备的碳市场碳金融市场体系,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使命。
湖北省明确提出锚定建设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三个中心”目标,努力把中碳登建设成为行业领先者、标准制定者、数据服务者。中碳登落地以来,在企业注册登记、资金结算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为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
国际方面,以碳市场为代表的碳定价成为了推动各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政策工具。截至目前,全球已运行28个碳市场,覆盖了已建立净零排放目标管辖区37%的排放量,以及正在制定或讨论建立净零排放目标管辖区17%的温室气体排放、55%的GDP和近1/3的人口,还有20个碳市场正在建设或考虑中。2021年启动的中国碳市场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其交易量、交易额、碳价格等市场核心指标与欧盟、美国加州等成熟碳市场还有较大差距,全球碳市场的碳定价权和规则制定权对于中国参与和引领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至关重要。
国内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作为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全国碳市场正处在从地方试点到全国统一碳市场过渡的窗口期,各地纷纷抢滩设点。北京依托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平台提出建设国际自愿减排交易中心,上海依托全国碳市场交易平台提出建设全国碳交易中心,海南已设立海南国际碳交易所计划开展蓝碳交易,广东筹建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所探索跨境碳交易等。当前中碳登平台功能还需进一步释放,湖北试点碳市场先发优势存在压力,碳市场产业生态较为薄弱等问题。
二、政策建议
(一)加快构建三位一体的碳市场体系。加快构建中碳登、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武汉碳清算所“三位一体”碳市场体系,加快打造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双碳”要素集中登记体系,依托全国碳排放权登记注册结算系统,建立碳减排量集中登记平台,开展项目减排成效集中登记及碳足迹核算与登记,推动气候治理要素市场的衔接融合,促进形成更加精准的碳定价体系。加快组建武汉碳清算所,争取获得国际碳交易资金清算资质。
(二)夯实基础、拓展功能,建好用足中碳登。一是夯实中碳登注册、登记、结算等基本功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为主管部门和控排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全国排污权、用能权、水权、林权、新能源等生态环境权益在中碳登集中统一登记,进一步提升平台功能。二是充分发挥中碳登系统“大数据”枢纽优势,积极拓展应用场景,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监管机制、主管部门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发布全国碳市场系列指数,探索开发碳金融创新、碳资产管理等功能。三是借助中碳登辐射效应,共建全国“双碳”服务网络。一方面,联合非试点省份及各地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提升非试点省市碳市场参与能力,培育和发展全国碳市场,扩大业务辐射范围。另一方面,为全领域金融机构的全品种碳金融业务提供安全高效的登记、结算、备案、托管等基础服务,进一步提供各类全国层面以及跨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业务的注册、登记、结算和清算服务。
(三)深化试点顶层设计,保持湖北碳市场流动性优势。在全国碳市场持续建设完善的窗口期,湖北应继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勇当“碳”路先锋,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来破局流动性困境。一是优化碳市场配额总量设定方式。总量既要体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也要服务于湖北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局。二是适时适度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市场体量是提高流动性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全国碳市场不断吸纳试点行业和企业的过程中,湖北试点要通过降低纳入企业门槛,纳入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等非工业行业来稳住基本面。三是改进配额分配模式和方法。配额的稀缺性是决定碳市场流动性的根本所在。湖北应充分借鉴欧盟、美国加州等成熟碳市场的分配经验,引入常态化配额拍卖机制,改进钢铁、水泥、玻璃、有色金属等高排放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进一步提高湖北试点碳市场配额稀缺性。四是优化市场参与主体结构。提高市场有效需求,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动态剔除僵尸用户、引入新的投资机构、刺激投资需求等方式提高市场参与度。
(四)丰富交易产品,加快标准制定,强化服务功能,推动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当前国内各省市在碳金融领域的竞争态势愈演愈烈,未来的竞争不在于某一个碳金融产品的得失,而是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的竞争。在新一轮竞争中我省要锚定发力点,聚焦聚力在产品、标准和服务上。一是丰富产品种类。除配额现货、全国统一认证的CCER产品外,适时适度增加湖北省内认证的自愿减排量及“碳汇+”产品,将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碳普惠机制与碳市场有机融合。二是优化碳金融产品结构。在原有的碳金融产品基础上,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多、人多我精”的产品开发原则,形成差异化的产品梯队(品牌产品、特色产品、创新产品等)。三是加快碳金融评估、认定等标准制定。针对每一种碳金融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开发、认证、估值、退出等流程,形成统一标准。四是强化服务功能。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引入第三方碳金融服务机构,为控排企业、机构及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等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五)引育结合,加快构建和完善碳市场产业生态。一是出台专门支持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碳交易服务机构建设的一揽子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吸引国内外优质碳交易服务机构在湖北设立区域总部、碳交易事业部或分支机构,发挥头部企业虹吸效应,补齐碳交易产业链短板,形成完整服务链条。三是引育一批有基础的本地服务机构,打造本土生态,开展碳咨询、碳资产评估、碳信用评级、碳会计处理以及金融、法律、数据等第三方服务,在湖北形成完整的碳交易产业链和服务网络。